继承权公证是否有期限的限制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8-30 16:32) 点击:332 |
继承权公证是否有期限的限制? 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: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应当在遗产处理前,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。没有表示的,视为接受继承。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 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。用口头形式表示放弃继承,本人承认,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,也应当认定其有效。按照上述规定,如果继承人没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 弃继承的意思表示,就可办理继承权的公证。无论是遗嘱继承,或法定继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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