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中视为“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”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什么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5-24 15:50) 点击:512 |
交通事故中视为“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”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什么? 1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: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; 2、负事故同等责任的:死亡六人以上; 3、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且无能力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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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中视为“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”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什么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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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中视为“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”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什么? 1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: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; 2、负事故同等责任的:死亡六人以上; 3、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且无能力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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