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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,可以同国内公民结婚吗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5-12-25 10:59)    点击:299

女方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,可以同国内公民结婚吗?

 华侨是居住在外国而具有中国国籍的人。华侨同国内公民结婚、双方自愿离婚、复婚,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民政部颁布的《婚姻登记办 法》的规定。女方是华侨同国内男性公民结婚,必须符合双方完全自愿、一 夫一妻及其他结婚条件,须双方共同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。申请登记时,华侨必须交验我国驻该国大 使馆或领事馆认怔的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,或我国大使 馆、领事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,国内公民必须交验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 所出具的户口证明,本人所在单位或市、镇街道办事处、农村乡(镇)人民 政府出具的本人无配偶和本人出生年月、民族、职业状况证明。此外,华侨 还须持有在国外从事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的证明,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 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。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,符合结婚条件的,准 予办理结婚登记,发给《结婚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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